11月22日,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一则声明在汽车行业引发关注。
两天后的11月24日晚上10时,官司的另一主角——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简称“BAW”),也发布了一份标题《坚守传承实干共赢》的回应。内容大致为,近日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在与某企业就“相关企业简称不正当竞争案件”的一审审理完毕,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已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从双方回应来看,这场从“北汽”商标之争似乎还将持续下去。
双方矛盾焦点是在“北汽”“北汽新能源”“北汽越野车”“北汽王牌”“北汽212”等标识的使用上,存在争议。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回应全文如下:

要理清这场官司的来龙去脉,并不容易。
北京汽车制造厂是一家历史悠久的汽车公司,与北汽集团也有一定的渊源。公开信息显示,北京汽车制造厂始建于1951年,成功研制出“BJ212系列越野车”的经典车型。此后,北京汽车制造厂也与“212”这一符号深度捆绑。
2001年,北京汽车制造厂改名为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北汽集团持有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51%的股份,北京汽车装配厂持有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49%的股份。2015年,北汽集团将所持的北京汽车制造厂股权全部挂牌转让给北京汽车装配厂。至此,北京汽车制造厂在股权与产权上彻底脱离北汽集团。
后在2020年,民营企业山东富路集团全资收购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并落户青岛。
值得注意的是,北汽集团在剥离北京汽车制造厂后,并未放弃越野车版块;而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在民营控股后,获得资本注入,近两年重启越野车研发制造业务。这就导致,市场上出现两个与“北汽”“越野”紧密相关的主体。
当前,北汽集团与北京汽车制造厂已是完全独立的两家企业,但仍然因历史问题共用部分品牌元素。在这样的情况下,任何一方的品牌形象波动,必然会波及另外一家企业,甚至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意愿。最终导致两者选择诉诸法律,对簿公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