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周口市人民政府印发《周口市商标品牌奖励实施和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办法所指的商标品牌包括: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
驰名商标是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
地理标志商标是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依法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审核认定,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关于奖励额度和限制:
对获得驰名商标的注册商标权利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获得地理标志商标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获得地理标志产品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同一商标权利人在同一种类或相似商品或服务获得驰名认定或地理标志注册的,不予重复奖励;同一商标在同一年度获得驰名认定或地理标志注册的,按最高标准奖励一次。
温馨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周口发布商标品牌奖励办法,最高奖励20万元”的相关介绍,如果您对商标申请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顾问进行咨询,他们会给您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