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经权利人许可,或者无证据证明商品来自于特定区域的情形下,标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为不属于对地名进行描述性的合理使用,构成商标侵权。
1月16日上午,接到岳阳市场上疑似出现侵犯“长乐甜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的有关线索,汨罗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派出20名执法人员赶赴岳阳,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下,联合岳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岳阳楼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南湖新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对岳阳市主城区梅溪桥、五里牌、花板桥等几大市场和主要商业街道,开展“长乐甜酒”销售情况专项摸排行动。
通过两天时间的“地毯式“排查,截至1月17日17时30分,排查发现涉嫌销售侵犯“长乐甜酒”知识产权经营户2家,相关产品118坛。目前涉案经营户已被立案调查。
据悉,“长乐甜酒”属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下一步,该局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在岳阳范围内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专项行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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