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大品牌维权意识的增强,近年来商标侵权纠纷案件量不断增加,部分品牌还将维权对象指向了百货零售小店。近日,花山法院调解了一起商标侵权案件。
案情回顾
被告系本市一家烟酒商行,经原告查证鉴定,其店里售卖的某款白酒为假冒产品。原告认为其侵犯了原告对涉案商标享有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故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花山法院始终坚持“简案快办、调判结合”的原则,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同被告耐心释法说理,向其普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分析诉讼风险,让被告认识到自己销售假酒侵犯了原告合法享有的专有商标使用权,给原告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名誉带来了不利影响,从而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并即时履行了赔偿款项。
根据商标法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构成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构成商标侵权,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民生,商家对自己出售的食品、药品等商品必须比消费者保持更高的警惕,不从非正规渠道进货,不被小利蒙骗,不出售无来源的产品,严把产品质量关,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以免受到经济乃至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