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谢谢您,我们之前一直协商不下,谢谢您这么耐心,现在我心里一块石头落地,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当事人这样说。
4月16日,商州法院速裁庭高效调解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被告当场给付赔偿款,做到调解执行一步到位,矛盾纠纷一次解决,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据了解,2023年10月26日,原告B公司授权人员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到被告C超市的经营场所,购买了其店内某某品牌洗发水,后经鉴定C超市销售的产品系假冒产品,侵犯了B公司的注册商标权。B公司与C超市双方因赔偿事项多次协商未果,B公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李小华拿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和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秉承着“司法为民,源头化解”的原则,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诉求为出发点,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在双方之间多次沟通,从法理、情理的角度为原、被告分析问题,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实现当庭兑现。
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我国,商标注册人拥有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一系列权利,这些权益受到我国商标法的保护。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司法为民没有大案小案之分,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关键是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速裁庭始终坚持把诉源治理工作挺在前面,立足诉源治理、执源治理相结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期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