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标对于其具有品牌效应,可以扩大在消费者中的知名度,带动企业的经济效应,商标所有人可以保证在不放弃商标权的前提下,让他人合法使用其商标,并且可以通过商标许可方式获取更多合作机会和利益。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造扬州本土“绿杨春”茶品牌,8月17日,扬州市绿杨春茶叶协会公布首批69家扬州名茶“绿杨春”注册商标授权许可单位名单,仪征市绿杨春茶叶行业协会公布首批39家“仪征绿杨春茶”地理标志授权许可单位名单。
“绿杨春”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的第30类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是扬州市绿杨春茶叶协会,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茶产品上使用与“绿杨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这类行为都属于违法。“仪征绿杨春茶”地理标志所有人是仪征市绿杨春茶叶行业协会,享有地理标志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扬州市绿杨春茶叶协会会长潘斌说:“我们一方面抓商标保护,维护品牌权益;另一方面抓产品质量,确保品牌品质,保证绿杨春色香味形的特性,维护绿杨春商标的长远发展。”
潘斌解释,买绿杨春茶需认准官方授权的单位,目前共有69家单位获“绿杨春”注册商标授权许可。使用“绿杨春”商标,需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绿杨春鲜叶原料必须生长在扬州境内,二是生产加工工艺必须按照绿杨春加工工艺,三是必须通过商标持有人(扬州市绿杨春茶叶协会)授权。
“未来,‘绿杨春’还将继续在品牌保护上下功夫,同时我们还将加大品牌宣传,让我们的本土品牌走得更远。”扬州市绿杨春茶叶协会常务副会长张春表示。
仪征市绿杨春茶叶行业协会会长表示,目前共有39家单位获“仪征绿杨春茶”地理标志授权许可,所有授权单位将抱团出击闯市场,秉持“共商茶协发展大计,共谋茶叶宏伟蓝图”的行动目标,推动仪征茶叶发展更上一个台阶,助力乡村振兴蓬勃发展。
由上可知,69家单位获权使用扬州名茶“绿杨春”商标,商标许可有哪几种?下面请看标鸽知产的小编详细介绍。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与此同时,许可人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和地域内,在相同的商品上不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
(3)独占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和地域内,在相同的商品上不允许包括注册人自己在内的任何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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