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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雪梨公司被罚30万元!此前法院裁定商标侵权美特斯邦威
发布时间:2023-05-18 09:18: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zz 浏览:351

  查询显示,近日,宸帆电商关联公司杭州辰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范科技”)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被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辰范科技一共开设两家淘宝店铺,合计销售侵权服装产品2.7万余件;与当事人合作某旗舰店一共销售了5款鞋子产品,销售侵权鞋子产品5.3万余双。当事人涉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


  据了解,去年9月,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特斯邦威”)与辰范科技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判决书公开。因辰范科技在服装中多处使用“CHIN”等标识,并销售联名产品,被判决赔偿美特斯邦威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40万元。


  审判书显示,原告美特斯邦威诉称,美特斯邦威是多个“祺”商标的权利人,基于此经营的“祺CH'IN”品牌采取线上线下(300959)并行的运营方式,被告辰范科技未经许可在商品页面、外包装上等多处使用“CHIN”等标识,并销售联名产品,容易导致公众混淆误认,构成商标侵权。


  辰范科技辩称,原告涉案商标显著部分为中文“祺”,英文部分不能单独作为权利基础,且被告经授权使用“CHINSTUDIO”商标。同时,被告法定代表人钱某人的“钱”粤语发音为“CHIN”,被告使用该标识系源于该发音,被告采用网络红人营销模式,与原告产品不存在混淆可能性。


  法院认为,被告使用被诉标识易使公众误认为服务来源于原告,易造成混淆,应认定构成类似。被告采用的网红带货模式,并未改变其行为本质。被告虽获得了“CHINSTUDIO”商标,但根据商标法规定,不得以改变显著特征、拆分、组合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


  此外,无论被告创始人姓氏的谐音是否为“CHIN”,均不能以此对抗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最终,法院判决辰范科技赔偿美特斯邦威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40万元。


  在法院取证环节,2020年7月,原告在公证处监督下,在被告的相关店铺搜索到联名款小白鞋、脏脏鞋、魔术裤、圆领上衣等产品,且在商品处都有“CHIN”的标识。2020年7月时,雪梨(原名朱宸慧)还并未爆出偷漏税。彼时,雪梨曾和回力联名,推出一系列鞋类产品。


  据了解,出售“CHINSTUDIO”的女装店铺“钱夫人雪梨定制”正是雪梨、钱昱帆共同创立的店铺,随后二人还创立了宸帆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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